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赣教考字[2026] 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内容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原则,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及考生的监督,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严格依据本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下开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及江西省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学校全称: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校识别码:4136014321
第九条 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符合《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5〕14 号)报名条件,且获得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坐落在江西省会南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是2009年筹建、2010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学校下设智能制造学院、数智经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5个二级学院,共开设47个招生专业,形成以汽车技术、物流电商特色专业群为主体,以教育服务、医疗服务专业群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具备鲜明的 “工”“商” 特色办学优势。
第十三条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4万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师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及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80余项,获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立项 1 项,办学成果多次被 “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网、人民网、江西教育网、江西教育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学校独创“专业 +产业”321创业型办学模式(即“系部与企业二合一、任课教师与企业工程师二合一、实训实习学生与企业员工二合一”),打造 “校中厂、厂中校” 的校企深度合作办学路径,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创业型人才。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202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编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发布的招生计划中,各专业选科要求按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考“3+1+2”模式相关要求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不擅自调整科类计划,严格执行江西省具体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制 | 2026年学费(元/年) |
智能制造学院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969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10120 |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10570 |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11300 |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年 | 11800 |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14900 |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16800 |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17200 |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新增专业,学费待定 | |
460203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3年 | 新增专业,学费待定 | |
信息工程学院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10090 |
570301 | 社会体育 | 3年 | 10220 |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10970 | |
560216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3年 | 11800 |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年 | 11800 |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11960 | |
550202 | 舞蹈表演 | 3年 | 11960 | |
550201 | 音乐表演 | 3年 | 11960 |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12600 |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12930 | |
510212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3年 | 12930 |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12930 |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年 | 12930 |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年 | 12930 |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年 | 新增专业,学费待定 | |
510307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3年 | 新增专业,学费待定 | |
数智经济学院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10060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10870 |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11800 |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 13500 | |
530809 | 智能物流技术 | 3年 | 13500 | |
530801 | 物流工程技术 | 3年 | 14900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16200 | |
530306 | 智能财务系统应用与运维 | 3年 | 新增专业,学费待定 | |
530811 | 低空物流技术与运营 | 3年 | 新增专业,学费待定 | |
医学院 | 520201 | 护理 | 3年 | 11810 |
520301 | 药学 | 3年 | 11810 | |
520202 | 助产 | 3年 | 11810 |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11810 | |
520507 | 医学美容技术 | 3年 | 12300 |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3年 | 12300 | |
520807 | 口腔卫生保健 | 3年 | 12300 | |
国际教育学院 | 520201H |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530302H |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7000 | |
530601H |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7000 | |
550114H | 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7000 | |
570102H |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7000 |
备注:①国际教育学院招生专业为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②电子商务专业开设两类订单班(世纪中航订单班,魅丝蔻订单班);物流类专业开设京东订单班;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开设江铃订单班;以上订单班由学生自行选择。
③以上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为2025学年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6年收费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以学校官网公示为准。
2.住宿费:四人间2800元/年,六人间2100元/年。
住宿条件:卫生间干湿分离;洗衣机;空调;电扇;直饮机;电梯。
3.教材费(代收):600元/人/年(毕业清算、多退少补)。
4.体检费(代收):70元/人(第一年交)。
5.军训用品(自愿购买):一套150元(含T恤、裤子、皮带、帽子、鞋子)。
6.床上用品(自愿购买):280元六件套(盖被、垫被、枕芯、床单、被套、枕套),另赠送价值130元六件套生活用品(凉席、空调被、脸盆、水桶、提袋、水杯)。
7.西装校服(自愿购买):一套西装校服200元(含西装上衣和西裤)。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注册入学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至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规则及投档成绩计算方法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无不予录取及受限专业,未设置额外体检限制。若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类重症疾病等可能对自身及他人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的疾病,建议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性别、语种、年龄、婚育、应往届要求:
1.所有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2.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3.不限制考生年龄、婚姻状况,对应往届生同等对待;
4.不提前组织面试、测试、体检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九条 调档比例:
1.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条 加分政策:所有政策性加分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签发并加盖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须及时向我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按国家及江西省相关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考生纸质档案须凭我校录取通知书领取并自行带交学校;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学校将把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4.凡发现新生入学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学校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于学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严禁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第六章 退学退费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规定,办理退学退费相关手续。
第七章 助学贷款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可分为4800元、3700元、26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满足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统招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学校联系方式及办学地点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129999 0791-85155353
传真:0791-85038888 电子邮件:jxgsxy2012@163.com
网址:www.jxgsxy.net 邮编:330201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丽湖中大道99号。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投诉电话:0791-85155303。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