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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415301297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7.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41号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小龙潭村67号

二、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 录取规则

1.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3.对于进档考生,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均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进行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5.男女比例:不限

6.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六、 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2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代码以41”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收费4500元//生,除农林牧渔大类以外的其他专业收费:5000元/学年/生,住宿费:学生公寓四人间1000.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00元/生/学年(注:学生公寓每间具有独立阳台、卫生间、热能沐浴设施、学习桌椅、储物柜等设施)。

七、 奖学、助学办法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招生简章。

3.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

举报电话:0877-2990809

邮编:653106

学校网址:http://www.yxnzy.net/

E_mail:yxnzyzjc2019@126.com

九、 附则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9日